开展创先争优活动,是巩固和拓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举措。当前,各地正按照中央和各级党委的部署安排扎实开展,取得了明显成效。创先争优的过程,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,也是认识不断深化的过程。要避免出现“四种主义”。 一是“关门主义”。创先争优活动,虽然主体是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,但不能仅仅在党内开展,自我封闭,脱离群众,搞 “关门主义”和“内部活动”。而是要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带头,作出样子,当好表率,带领广大群众共同争创,这样才有说服力,才有带动力。一方面,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。只有充分尊重群众,紧紧依靠群众,广泛发动群众,创先争优活动才有旺盛生命力,才能取得更大实效。另一方面,群众利益无小事。在创先争优中要认真倾听群众呼声,主动关心群众疾苦,认真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靠真情关怀和真诚服务赢得群众的拥护和支持。 二是“形式主义”。这是最容易出现的问题、最容易犯的毛病。创先争优活动,是一个载体,是一种要求,是一个号召,最根本的要靠扎扎实实的工作,在推动科学发展、促进社会和谐、服务人民群众、加强基层组织等方面取得实效。不能把活动表面化、简单化、形式化。不能只重发了多少文件、上了多少标语、搞了多少版面,或者盖了多少高楼、上了多少项目、修了多少里路。这当然也是创先争优的措施和成果,但只是“硬”的一方面,还应该包括“软”的一面。比如,党员干部群众的精神面貌有无明显改变,内在动力是否充分激发,一些软弱涣散班子是否得到有效整治,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是否得到解决,等等。创先争优活动历时2年半的时间,注重的是“创”和“争”的过程。没有最好只有更好,创先争优永远都是“进行时”,没有“完成时”。要有打硬仗、打持久战的准备,把功夫花在平时,把心思放在实干上,不摆花架子,不做表面文章,不搞短期行为。在这方面,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负有直接责任。 三是“功利主义”。创上先进、争上优秀,是对争创活动的充分肯定,是一个综合性荣誉。努力达到这一目标,本身是件好事,有利于激发工作动力。但不能“功利心”太重,急功近利,图省事、走捷径、想歪点子。抓点带面,抓先进促后进,是一个好的工作方法,但不能“走偏”。不能只抓点不抓面,只抓好的不抓差的,只总结经验不解决问题,只“锦上添花”不“雪中送炭”,上级来检查指导时总是领着到那些基础好、好看耐看的地方去,表面上看取得了很大成绩,亮点更亮,特色更特,实则是以偏概全、以点代面。抓好的典型,是为了发挥其示范、引导、带动作用,应该更多地在抓后进上动脑子、下功夫。这些后进面即使最后创不上先进,但走出了后进,就是不小的成绩,就是很大的争创成果。在这方面,上一级党委负有领导和指导责任。 四是“平均主义”。就是在评选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党员时,一级级平均分配指标,搞平衡照顾。这种做法虽然表面上看保险、省事、公平,实则不然。容易造成“瘸子里面选将军”,选出来的不一定的是最优秀的,很优秀的可能选不上,挫伤基层的积极性,引起群众不满。要以县一级为基本单位,进行横向比较,层层遴选;要摒弃“长官意志”,不能由领导根据个人喜好“提名”甚至 “指定”先进;要突出群众主体地位,突出工作实绩和社会公认度,广泛听取党员和群众意见,确保先进和优秀选得准、立得住、树得久,经得起历史、实践和群众的检验。同时,要研究科学简便、务实管用的评选办法,不搞达标升级,不加重基层负担,在评选表彰工作中进一步统一思想、凝聚力量、转变作风、赢得赞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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